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沪税浦保五限改〔2024〕1001号
恩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7747872060)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前改正税收违法行为。逾期仍不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2024年5月17日
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沪税浦保五限改〔2024〕1001号)的公告
恩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77478720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沪税浦保五限改〔2024〕1001号),具体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