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1 09:52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20号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8-04-13

状态: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13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