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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同意黄浦区税务局增设第二十税务所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5-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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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国税函〔2016〕48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6-05-13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600074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同意黄浦区税务局增设第二十税务所的批复

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关于增设第二十税务所的请示》(沪国税黄发〔2016〕11号)收悉。根据上级部门关于静安区税务局机构职能编制调整的意见,以及市局关于静安区税务局部分人员调整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增设上海市黄浦区国家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第二十税务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机构职能为税收风险管理。

  增设后,你局税务所从19个增加到20个,调整后的行政编制数另行下达。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仍为80名(含局长室);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总会计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从91名增加到94名;处级、科级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特此批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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