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闵行区梅陇彩虹妈妈家庭关爱服务中心中心获得闵行区2017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
非营利组织明细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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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税务识别码 |
企业名称 |
资格起止年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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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2310112341527521F |
上海闵行区梅陇彩虹妈妈家庭关爱服务中心 |
2015.09.01-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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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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