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
【纳税人版】 一、我今天登录个税APP做2024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我的任职雇佣信息里出现了一条从来没任职过的企业信息,这该怎么办呢?我能发起异议申诉吗? 答:发现陌生任职雇佣信息,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单位核实: 1.您的离职时间与申诉发起时间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可能是由于扣缴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时间较长原因导致); 2.被申诉单位变更名称; 3.被申诉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若确认需要发起异议申诉,请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通过【我的】——【任职受雇】,点击需要发起异议申诉的任职受雇信息,在任职雇佣信息页面的右上角点击【申诉】,即可进入异议申诉发起页面。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起申诉? 答:当您发现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信息、办税权限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发起申诉。 主要包括:被任职、被财务(办税权限)、被收入三类。 特别注意: 1. “从未在职”指从来没有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曾经在职”指曾经在被申诉单位任职过,现在已离职。在发起申诉时一定要根据真实情况选择申诉原因,不可随意选择,否则将被视为申诉不实。 2. 填写补充说明(至少填写5个字符),如果申诉类型为【曾经在职】,需要补充说明离职时间。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诉。 3. 提交后系统弹出确认标签页,阅读确认内容,确定需要提交的,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即完成该事项的申诉。
三、发起申诉后,申诉由谁处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您发起的“曾经在职”申诉,会直接推送给您申诉的扣缴单位进行处理。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属实,则您的申诉成功;扣缴单位反馈申诉情况不属实,则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将对扣缴单位调查核实后,进行反馈。 您发起“从未在职”的申诉,将推送至您申诉的扣缴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任职信息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不会出现在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收入纳税明细申诉成功后,申诉的收入记录将不计入您年度汇算的总收入中;被授予办税权限申诉成功后,解除不实的办税权限。 如三类申诉不成功,则相关信息均会保留。如果您认为反馈的信息不实,有其他意见,您可以发起异议申诉复核。 【扣缴义务人版】 扣缴义务人如果发现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收到了个税异议申诉的风险提示该如何处理呢?申诉事项主要包括“被收入”“被任职”“被财务”三类,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一、“被收入”类申诉 (一)情况分析: 1.员工在职且确实取得收入: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证明该员工确实取得收入。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 2.员工已离职: (1) 修改员工状态并做离职处理; (2) 删除该员工实际不在职、无收入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 提示:如果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变化的,还应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 (二)处理流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首页】选择【税款所属月份】,从申诉未在职月份起逐月修改。在左边菜单栏的【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申报表报送】。 2.点击【更正申报】,可以看到“申报状态”变为“待申报”。 3.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收入及减除填写】,选择所得项目,点击【填写】,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4.勾选申诉人员,点击【更多操作】,点击【删除】,或者直接双击该申诉人进入修改界面,将本期收入修改为实际收入,点击【保存】。 5.完成人员收入信息修改后,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点击【税款计算】,点击【重新计算】,点击【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 二、“被任职”类申诉 (一)情况分析: 1.曾经任职:核查是否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对该员工做离职处理。若人员状态仍为正常,填写离职日期,修改为“非正常”状态。 2.从未任职: (1)自然人申诉不实: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并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2)自然人申诉属实: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对该员工做离职处理,离职日期与入职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状态。 (二)处理流程: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点击左边菜单栏【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双击该申诉人员,进入修改界面。 (1)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填写实际离职日期,点击【保存】。 (2)确认为从未在职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点击【保存】。 2.保存后,勾选申诉人员,点击【报送】。
三、“被财务”类申诉 (一)情况分析: 1.曾经在职或从未在职: (1) 自然人申诉不实:扣缴单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以证明该员工确实取得收入。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 (2) 自然人申诉属实: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变更财务负责人。 (二)处理流程: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菜单。或者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1.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点击【新增】。 2.选择变更项目,系统自动带出变更前的内容,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