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

本站热词:

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16:39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索引号:SY735420188020180005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网址:shanghai.chinatax.gov.cn/fx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277号,邮编:201401,电话:57412732)

  一、概述

  2017年,奉贤区税务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操作流程、拓宽传播渠道、强化内部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结合区域特点、税务职能和信息公开实际,强化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公开,注重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在第一个模块“信息公开”下设置了分局概况、领导专栏、机构人事、涉税公告、计划总结、财务信息等栏目。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严格规定发布时限,例如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发布当月的《纳税催缴公告》和征收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发布《纳税申报催报公告》。

  在公开内容上不断加大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注重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体,更关注民生、更贴近群众的需求,在官方网站上先后开辟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专栏、全市通办专栏等,大力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普及,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存档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答疑释惑;严格限时催办,提高办理效率;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质量;强化分析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017年,借助区局微信公众号、区局外门户网站等自有媒体,利用其实时发布的优势,进行常态化宣传,内容主要是政策宣传、办税流程宣传、税宣活动等。将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权威性和网站、微博微信的高传播性相结合,充分融合两者的优势,专题策划关于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税制改革、创新举措等方面的宣传报道。2017年,官方网站更新稿件600篇,“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好更新稿件966篇,经济日报刊登稿件1篇,中国税务报刊登7篇稿件,新闻报道市局网站录用8篇,奉贤报专版12期,奉贤税务报11期,奉税稽查报4期,征纳心连心杂志4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的上稿量名列全市税务系统前列。

  (四)强化内部管理建设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月上报统计数据。进一步规范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注重培养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团队,要求市局专家,为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传达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数据、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机构人事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干部任免等信息。

  2.行政许可(审批)公开情况。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依据等信息。发布准予调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名单,行政许可项目做到每月更新,每月编目。

  3.财务信息。上网公布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单位预算等。

  4.企业欠税公告、催报催缴通知、非正常户公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等信息。分季度公布欠税企业的名单、欠缴税款明细等信息,分月公布催报催缴通知、非正常户企业名单、经营地址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公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2017年,区局以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网站设计、运行管理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用户体验,力求实现网站从宣传导向到办事导向、从推送政策到便民服务的转型。网站包括信息公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公众参与等四个板块,25个栏目,全年共更新稿件600篇,网站总访问量676万次,同比增长12%。

  2.办税服务厅。2017年,通过本局第一税务所和第二税务所两个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涉税事项告知书、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公开、宣传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办税大厅还专设咨询窗口和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

  3.智能咨询机器人。2017年智能咨询互动量达到82.17万条,比2016年增长36.22%。目前已经成立了智能咨询的后台维护小组,有专人进行知识库的维护、纠错工作。

  4.12366远程咨询热线。统一接受纳税人的政策咨询,准确、详细地回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税收问题。2017年共接受电话咨询25万人次。

  5.短信平台。全年通过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告知涉税事项办理结果、业务工作布置等各类信息88万余条。

  6.“奉贤税务”微信服务平台。2017微信平台用户52136人,共发布稿件966篇,全年累计阅读量转发收藏160万次,被总局、市局、中国税务报录用36次。

  7.大众媒体。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营改增”等重点工作,将区局税收工作中的优秀做法、经验成效以新闻报道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17年经济日报刊登稿件2篇,中国税务报刊登7篇稿件,新闻报道市局网站录用8篇,奉贤报专版12期。

  8.公共查阅点。在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277号本局办公室、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及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庙社区水闸路159号本局第二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并在查阅点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9.税收宣传月。围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这一主题,连续性地开展税收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奉税·美谷”税企互动网上行推介会,共有20个单位参与此项活动,通过情景剧表演、税校企三方论坛、趣味互动等环节,推广“奉贤税务微服务”外,介绍税收政策扶持科创企业发展和“放管服”举措。邀请沪上摄影名家,举办了“奉贤美、奉贤强——摄影家眼中的‘东方美谷’图片展”,前往东方美谷代表企业采风拍摄,用摄影艺术绘制奉贤经济发展蓝图。举办第一期“小贤说税”涉税咨询直播活动,以“全市通办”为主题,直击当下税收热点,并安排区局所得税科、12366热线的业务骨干为纳税人的日常涉税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共吸引了300余人次收看收听直播,解答了纳税人20余个问题。

  10.纳税人学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和税收新政策的宣传辅导需要,适时安排纳税人学校实体授课课程,同时拓展网上办学模式,形成“实体+网络”全覆盖课堂。全年共开设纳税人学堂43期,参训企业1.4万户次。

  11.税宣资料的编制和发放。年内编辑出版《奉贤税务》宣传刊物11期、《征纳心连心》4期、《奉税稽查》4期,并通过邮寄、办公点阅览架取阅等方式发放给政府部门和纳税人。

  12.“上海税务”微博微信。借助微博、微信这一新媒体,发布奉贤税务的相关活动和信息,让纳税人获取税收知识的同时,走进奉税,了解奉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7年度收到166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从申请渠道看,网络申请153件,占总数的92%;信函申请13件,占总数的8%。目前,网络申请已成主要形式。

  从申请内容来看,47%的申请涉及“稽查信息”,46%的申请涉及“其他”,7%的申请涉及“纳税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占总数的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6件,占总数的4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4件,占总数的2%;“申请信息不存在数”72件,占总数的4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2件,占总数的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占总数的1%。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09.4万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5万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4万人次,智能咨询机器人互动量82万人次。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19万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服务理念、队伍管理上还有待提高。2017年,区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优化聚合、从心出发”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工作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仅反映2017年度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66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53

       4.信函申请数

  

  13

    (二)申请办结数

  

  162

       1.按时办结数

  

  16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6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