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孙汉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8月21日研究,决定:
孙汉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3年8月21日
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孙汉辰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23年8月21日研究,决定:
孙汉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
2023年8月21日